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
企业“走出去”,除了金融机构的推动外,少不了社会民间组织的助力。据了解,今年正式揭牌的北京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将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对深圳企业境外项目进行投资,并联合境内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与会专家指出,京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需要在税收等方面合理规避风险。北京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何进表示,一旦处于陌生、复杂的税务环境中,京企植根海外的税务风险需要引起重视。“目前国际税收规则已经出现新的变化,存在的税收争议和分歧,这要求企业增进对当地的税制结构、相关法则的了解。”
投资资金有没有要求?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要求?
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分为两种:
1.新设
2.并购
(1)《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
(2)(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
(3)项目备案表和附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备案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备案机关在受理项目备案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主体出具备案通知书。
(4)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齐全、项目备案表或附件不符合法定形式、项目不属于本案管理范围、项目不属于备案机关管理权限的,备案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投资主体。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备案表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