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税务非正常解除办法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
解除步骤如下:
一、到公司所属地税务机关递交资料,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二、根据税务人员反馈情况补正资料;
三、根据被列入非正常户原因补充申报账务、补缴各类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未结事项,在办结后,予以解除非正常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