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办理价格一般多少?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一、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
1.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无行业发展规划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辖区镇街签署意见;
2.《登记表》一份;
3.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4、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
5、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