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上海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申请要什么材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机构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审批资料
壹、营业性演出设立登记表(原件壹份);
贰、《演出经营许可证》副本(举办者为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出经纪单位的提供)、《个体演员备案证明》(举办者为个体演员的提供)(验原件,收扫描件壹份);
叁、演员名单(演员名单的信息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一致,原件壹份);
肆、演出节目单及其对应的视听材料(验原件,收扫描件壹份);
伍、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设立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的提交,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同意函(原件壹份);
陆、设立企业单位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收扫描件壹份),委托他人申办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收扫描件壹份)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