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所需材料:
1.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2)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5)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
(6)自有资金出境的,提供自有资金证明;
(7)涉及银行金融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
(8)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商委所需资料:
1.《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
4.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8.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一)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以及其所投资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留存境外,用于设立、并购或参股未登记的境外企业的,应就上述直接投资活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二)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就上述变更情况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手续;
(三)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长期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担保等不涉及资本变动的重大事项的,境内机构应就上述重大事项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