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人员数量规定:
1)GA 类和GB1、GC1、GCD 级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业绩,专职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人员总数不少于 20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 5 人,并且审定人员不少于 2 人;
2)GB2、GC2级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各级设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设计业绩,专职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审核人员不少于 2 人;
3) 审批人员数量不得超过30%专职从事压力管道设计的人员总数;
4) 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压力管道选材和应力分析能力的设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