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协会把特许经营定义如下: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随着企业品牌和专利战略的实施,以商标、字号和专利等为经营资源的特许经营开始蓬勃发展起来,但由于特许人的强势地位和不诚信等引发了一系列** ,所以有必要对商业特许经营问题进行梳理。
一、什么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人只能是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根据经营资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商标字号特许经营(比如麦当劳)、商品生产销售特许经营(比如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和商品商标特许经营(比如王老吉)。
二、如何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首先应当审查特许人主体资格,特许人只能是企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次应当审查经营资源的法律状态,如商标是否合法注册、专利权的有效期等;再次是审查是否符合“两店一年”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Zui后应明确为特许经营合同,而非买卖合同、销售代理合同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等。
三、什么情况下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形:1、特许人主体不适格,特许人要求是企业,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2、经营资源超过法定期限,如合同约定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四、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和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撤销和解除特许经营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1、违反“两店一年”的规定,因该规定是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规定;2、特许人利用强势地位签订的显失公平的特许经营合同;3、特许人宣传而导致被特许人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4、特许人具备民事欺诈特征的履约行为,如经营模式欺诈、质量欺诈、价格欺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