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塑制品绿色产品评价检测 木制品绿色产品评价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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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17年12月8日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木塑制品》(GB/T35612-2017)行业标准,已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木塑制品绿色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判定依据和判定规则。
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及认证目录(批)的公告》将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共计12种产品作为首批实施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
如果产品已获得绿色认证,或者随文件使用此标志时,需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获得两家或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绿色认证,则需要标注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绿色产品标识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1、认证活动一: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认证活动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以下简称绿色属性)的认证制度,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
3、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涉及绿色属性的自我声明等合格评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