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许可证上海注册要什么材料

更新:2024-09-28 09:58 发布者IP:210.22.98.27 浏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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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特许经营活动不备案,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我们分三种情况来探讨:

  种,特许人不具备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即不属于企业(例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外的单位),没有备案(事实上也无法备案)。

  这种情况下,由于违反了《条例》第三条的强制性规定,一方面,将导致特许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特许人将面临合同无效带来的退还特许费用、赔偿被特许人经济损失等民事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还将面临被商务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法律风险。

  如果特许人存在上述情况并且导致众多被特许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特许人将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刑事法律风险;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许经营备案

  第二种,特许人属于企业,但不具备《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店一年」条件,没有备案的。

  这种情况下,也将面临两方面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将面临被特许人以「特许人隐瞒不具备‘两店一年’条件即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及没有备案这种重要信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为由要求解除或者撤销特许经营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被特许人的此种要求往往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将面临被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法律风险。

  第三种,特许人属于企业,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没有备案的。

  这种情况下,面临的主要是行政处罚法律风险,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特许人「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的行政处罚。

  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而不备案的,将面临一系列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法律风险。为了实现稳健经营,建议正在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及时主动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如果不具备相关备案条件(主要是两店一年)的,应当尽快使自己具备,或者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在维持经营的将法律风险降到低。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工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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