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资源
北京中某某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注册地址在海淀区,注册时间是2015年9月,公司干净无异常记录。2018年取得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证券备案。该机构发过2只产品,目前都已清盘。工商信息和协会信息一致。转让方可以提供牌照内的高管任职半年到一年,这个期间让受让方做变更周期。
私募基金备案牌照转让市场价格多少?
私募壳资源市场比较紧俏,这个是有原因可寻的,有备案无产品的半年内就会被吊销,所以现在留下的基本上都是长期做私募的公司,很少拿来卖的,所以有时候有实力却无资源。现在很多地方的壳资源已经到了一百多万了,看私募牌照的进化历程跟基金销售牌照保险类的牌照有很多相似点,先是宽进宽处,等到市场形成然后严进严出。不排除以后会更加严格。有经济实力也有可能望洋兴叹。
不管您是新申请还是收购业务,重要的几个因素就是高管人员,这是协会评判您是否有能力运作一家私募基金公司的前提。从我经手多家私募备案申请的经验来看,如果您打算收购一个现成的私募公司,要优先考虑带团队的公司,因为这样省去了变更环节,大大缩短了变更时间,还可以很快的配合发产品。欢迎您来电咨询,我是律晓宇,经典世纪集团顾问,希望用我多年的经验和集团强大的资源平台,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适用股权并购的条件从股权并购的操作实务看,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股权并购的,股权并购作为并购投资方式中的更高形式,对其使用的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笔者认为,背离前提条件适用股权并购的,很可能使投资公司遭受损失。适用股权并购投资方式的前提条件如下:(1)目标企业必须是公司类型的企业,而不能是合伙企业或私营企业。因为只有公司类型的企业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权益才表现为股权,才可适用股权并购。而非公司类型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权益不表现为股权,故无股权并购可言;加上这类企业的投资人(或称股东)对企业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为这样企业的投资人;所以公司不能对这样的企业进行股权并购。
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对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也不适宜用股权并购。虽然凡是公司类型的企业都可以适用股权并购投资方式,但是如果目标公司管理不规范,特别是没有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财务记录、财务核算,或者资产、财务、纳税、合同管理混乱,不要适用股权并购而应适用资产并购。因为对这样的公司不适用股权并购,对投资公司的风险太大。(3)出让方无法或不愿意对目标公司进行披露,而投资公司又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料,且目标公司的股份没有公允的市价的情况下,也不适宜采取股权并购。这是因为股权交易实质上是股东之间对其享有的对目标公司权益的交易,如果投资公司不能充分占有目标公司的信息资料,在目标公司的股份没有公允的市价的情况下,就没法对出让股份者对目标公司的享有的权益作出正确的判断,也无法进行股权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