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上海分公司需要的材料目录?总公司如何配合?
具体流程如下:
1、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分公司申请注销,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受理并予以核准;缺失材料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
4、登记机关作出决定10内颁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申请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证明(登记机关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到已经完成清税的,可免于提交)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总公司的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一年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6、税控盘;
7、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8、股东身份证公司其他证件资料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