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接收申请文件。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商标局发放缴费通知书,申请人缴费后予以受理,发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经审查基本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缴费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填写联系地址的,文件送达至联系地址;未填写联系地址的,文件送达至申请人地址栏填写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