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在人员出入境、要素保障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落实好我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十条措施》,提出进一步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项政策举措。
十条政策举措有哪些呢?
01
保障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
应发尽发、能发快发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落实外贸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引导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开设商务人士服务专窗,实行“一对一”、24小时服务,实现商务人员出入境证件应发尽发、能发快发。落实外籍人员来华邀请政策,优化办理外国客商来华签证邀请函,为来浙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境外人员提供停留居留便利。
02
组织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畅通
商务人员出入境通道
加大对境外参展、海外营销、来浙采购、境外投资等商务人员出入境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商务包机,推动增加定期航班航线和班次,加强对商务包机和定期航班的政策支持。
03
鼓励企业以“代参展”
等新模式开拓市场
出台新一批省级重点类展会目录,重点支持境外专业展会不少于50场,支持企业以“代参展”等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抓住国际展会回暖机遇,实现应展尽展、全力促展。
04
加大国际海运物流纾困力度
通过“四港”云平台,面向省内中小微外贸企业直接投放不少于5万个标箱的平价舱位,积极化解订舱难、运费高等问题。提升港口作业效率,落实国家减并港口收费等相关规定,提高海运相关环节收费透明度。
05
加大信保支持力度化解
外贸企业接单风险
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企业全覆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短期信保保费扶持比例至80%(单家企业Zui高不超过500万元)。加强对我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链式承保支持,加大订单被取消等出运前风险保障力度。
06
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协调机制
重点支持制造业、“卡脖子”技术领域鼓励类重大外资项目,对在谈项目,由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报经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审定后,承诺由省级给予项目用地、污染物排放等要素的协调支持。对落地实施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鼓励地方“十四五”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在保障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基础上,由省和地方统筹给予污染物排放指标调剂倾斜;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在省级排污储备量中协调解决。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推荐列入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计划,总投资10亿美元以上项目推荐列入国家重大外资工作专班计划。
07
鼓励外资企业在浙设立
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
切实落实外资研发中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开办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根据核定的研发投入金额,按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参与我省各类科技计划,承担科研攻关任务,并与我省创新主体开展联合研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