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用于上海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在加拿大法院离婚并取得加拿大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在中国涉及再婚,在进行婚姻登记时需要证实本人已经离婚,目前是单身状态,不涉及重婚。但是加拿大离婚判决书不是国内认可的真实有效的文书,需要当事人对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办理中国领事馆认证以证明当事人所持的加拿大离婚判决书是真实有效的,是可以在国内领取结婚证的。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李女士于十年前加入了加拿大国籍,后与丈夫在加拿大离婚。李女士现在已回中国在国内长期居住,在中国期间与现在的男朋友相识并决定在国内登记结婚。由于李女士持有的是加拿大离婚判决书,所以国内有关部门要求李女士先对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办理中国领事馆的领事认证才能领取结婚证。
加拿大离婚判决书除了用于国内婚姻登记还涉及在国内进行房产买卖、财产分配或遗产继承等事务,都是需要办理加拿大离婚判决书领事认证的。那么如何办理呢?需要哪些资料?多长时间?整理如下:
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所需材料
申请人护照扫描件以及加拿大居留身份证明扫描件;
加拿大离婚判决书扫描件;
公证认证申请表扫描件。
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流程
公证:如果您的文件不是由加拿大政府机构签发的,请获取由当地国际公证人公证的原始文件。如果您的文件是由加拿大政府机构签发的,那么您必须让律师对它们进行公证。
合法化:公证文件都发送给省政府的合法化办公室或省政府授权的部门,并让其合法化。
领事认证:将合法文件送至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终认证。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