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经营异常-经营异常信息查询-地址异常解决代办
每年的年底两个月,总会有很多公司急着找财务公司解除地址异常,有一些公司是因为公司搬迁没有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地址手续,而有一些是在注册公司的使用使用挂靠地址,被工商局检查到不在注册地址办公......
当然,无论是哪种原因,都是要创业者自己承担,出现地址异常是解锁了,这个记录会一直有保存,并且是让公众能够检索到。
既然是出现了问题,那么还是需要去解锁的,那么怎么解锁呢?下面万帮会计财务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
(一)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方式和受理机关
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向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机关:登记机关可直接受理、办理;也可委托辖区工商所进行受理、办理。
(二)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报告。报告应写明申请机关、被列入原因、申请移出的理由、材料真实性承诺等,落款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书(介绍信)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不同,还需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上补报并公示年报信息页面的截图件,或企业打印的补报公示的年度报告书。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2.因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已按照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公示系统截图件等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3.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已更正错误信息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企业申请移出的,还应提交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或在原登记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材料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5.根据检查需要,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