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香港公司代表处都要经过哪些公证认证手续?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总局200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以国外公司在中国设立外资公司,必须对其主体资格办理中国使领馆认证。
一家香港投资公司,现在要在上海注册一个代表处,必须提供香港公司公证文件才能开始注册,想问一下香港公司注册上海代表处需要公证哪些文件,到哪里公证?
根据新实行的代表处管理规定,香港公司设立代表处,必须办妥全套文件的公证及转递手续。
注册香港公司上海代表处公证的文件:
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新周年申报表,章程,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任命书,首代护照(外籍),银行资信证明
对于上述文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香港公司在周年申报之后有变更,则需要把该变更文件也做进公证中;
2、银行资信证明必须体现运作良好或无不良记录等字眼;
3、涉及到的签字文件必须由董事在公证人处面签。
对于上述香港公司文件的公证,必须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办理相关转递手续。
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左右。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