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站式代办机构专业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申与城企业服务》
从事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食品、劳务、人力、进出口、ICP、DEI、医疗等各类许可证办理。本公司拥有一批转业知识及行业法律法规的专家队伍及精通工商税务行业精英、广泛的社会人脉资源。我们一直追求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热诚、快捷、周到的服务,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发挥转业优势替您服务,以求双赢期待与您合作。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具体的申报程序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小提示:审批机构: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