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流程、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主体将相关材料递交市新闻出版局;
2、市新闻出版局初审通过后,交由国家广电总局进行审核;
3、安排人员上门核实地址;
4、满足条件下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申与城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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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示: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2、市新闻出版局初审通过后,交由国家广电总局进行审核;
3、安排人员上门核实地址;
4、满足条件下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