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提供人员、业绩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纯内资公司
3、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4、有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5、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有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企业材料
申办企业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社保证明及员工证明文件
3、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4、公司章程
5、(不少于三名)从事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和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证书)等材料、五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编、导、摄、灯、剪、服、化、道等)
咨询提供1、技术方案(完成审批所需的所有技术方案、运营计划、业务发展、管理措施等材料)
2、工商注册(可帮助企业提供注册地址、验资报告等)
3、网站相关(可帮助企业完成域名购买、服务器租用、网站开发、域名备案等)
4、人员派遣(可帮助企业完成8名计算机本科人员的招聘、派遣、文件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