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影视公司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1. 注册影视公司申请书;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填写完整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其中,"地址"一栏应包括详细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一栏应包括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具体联系人的联系电话;
4. 主要人员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附复印件)及简历、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2)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影视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或者广播影视及相关专业(包括新闻、文学、艺术、计算机类等)大专(含)以上学历证明材料、两年(含)以上广播影视工作经历证明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从事广播影视业务期间的合同、获奖证书、剧照或宣传资料等材料的复印件。还需提交主要管理人员的用工合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简历;
5 新设立机构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材料;
6. 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
7.《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8.办公场地产权属申请人所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地属申请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