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外资分公司不经营怎么办理注销?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外资企业在国内扎根,也有没能生存下去的一些公司。外资公司的注销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毕竟合法注册的公司,不经营了,也要合法按顺序的退出市场。
外资分公司清算注销需要的材料:
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di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di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