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它将会有许多的处罚。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
从事报纸,音像制品,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批发商,总发行,出租,展销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的业务可分为五种,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展销。
d一、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第二、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第三、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第四、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第五、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