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YB-B-10KW
向普通应急照明灯供电EPS的供电中断时间<5s;但对于高危险工作区及关键工作区的应急照明而言,则要求EPS的供电中断时间<0.25s;
(2)为尽可能的利用市电,当市电电压在187~242V(220V/-15%,+10%)的范围内不允许EPS进入逆变器供电状态;
(3) 要求EPS配置足够容量的蓄电池组,以便在市电供电中断时,至少确保应急照明灯继续工作90min以上;
(4) EPS中的充电器对蓄电池组的长充电时间小于24h,大充电电流小于0.4C(A)。
在市电供电正常时,EPS是通过它的交流旁路向负载供电。原则上,它可以带具有各种不同功率因数的负载,然而在市电供电中断或市电电压或频率超限时则是有EPS中的逆变器来供电的。在此条件下EPS的带载能力不仅需要考虑逆变器在不同功率因数值负载时的降额度输出特性,而且还需要根据所使用的应急照明灯具的不同来选配EPS的输出功率和机型。在选配EPS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普通的应急照明灯具:由于应急照明的功耗是用有功功率P(KW)来标注的,而EPS逆变器的输出功率是用功率因数cosφ=0.8(滞后)时的视在功率S(KVA)来标注的,所以实际选用EPS的满载输出功率应为:S=P/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