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