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zhan业技术人员。
4、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5、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6、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