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营转增体系的完成,国家实施了金税工程三期,这使得以前的大多数公司从外部购买发票来抵消成本,而抵消所得税的做法却慢慢地无法实现。客户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强烈要求企业开具发票,我们自然必须要求供应商给我们开具发票。
这样的做法,使得很多企业中以前都不在企业里面流转的业务,不得不回到企业中来,越来越多的利润从企业体外回到了企业体内,带来了企业利润的上升。而企业利润的上升,也带来财政扶持的增加。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
1. 企业利润征收 25%的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通俗来说,如果创业者小钱的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那么,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蕞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万元的税金。通常,对于利润高,交税多的问题,一般而言,可能存在如下方案:
(1)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极低的财政扶持,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财政扶持;
(2)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财政扶持设立的新公司中;在这里,解决“利润高、交税多”的情况,我们推荐如下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个人独资型
可实现固定的财政扶持模式;直接减少企业利润额;股东分红个税问题也已经解决;
企业成本立减70%以上;适合中小企业。
方案二:财政扶持
特定行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全免政策;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额;未解决股东分红个税问题;
企业利润立刻提升25%;适合规模较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