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吊销企业转注销办理流程
吊销企业转注销办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活动。
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2、进行清算公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公告)。
3、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款项。
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
4、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时,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检查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
5、注销营业执照。
拿到清税证明或者税务注销通知书后,可以在公示期满后申请注销执照了。
至此,吊销公司转注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