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石墨粉和炭黑粉自发热报告办理
第五修订版收入了委员会2004年第二届会和2006年第三届会议通过的对第四修订版的所有修订,(在文件ST/SG/AC.10/11/Rev.4/Amend.1)和ST/SG/AC.10/36/Add.4/Amend.2中发表:和委员会2008年第四届会议上通过的修订(ST/SG/AC.10/36/Add.2和-/Corr.1)。
新做出的修订包括金属锂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第38.3节),有关运输设备的新的试验方法(第四部分),新的确定烟火物质对于分类而言是否应作为闪光成分的试验(附录七),以及其他各项修订。
总目录
节次
1. 概述(引言、布局、危险性先后顺序、安全、进行试验的一般条件、建议的试验和报告)
部分:有关第1类爆炸品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
10. 部分引言(目的、范围、认可程序、划定程序、试验报告实全例)
11. 试验系列1(确定物质是否具有爆炸性)
12. 试验系列2(确定物质是否太不敏感不应列入第1类)
13. 试验系列3(确定物质是否热稳定,以其进行试验的形式运输是否过于危险)
14. 试验系列4(确定物品、包装物品或包装物质是否太危险不能运输)
15. 试验系列5(确定物质是否可以划入 1.5项)
16. 试验系列6(将物质或物品划入1.1、1.2、1.3或1.4项或排除于第1类之外)
17. 试验系列7(确定物品是否可以划入1.6项)
18.试验系列8(确定硝酸铵乳胶、悬乳剂或凝胶,炸药中间物质(ANE)敏感度是否足够低,可划入第5.1项,并评估是否适合罐体运输
第二部分:有关4.1项自57反应物质和5.2项有机过氧化物的程序、试验方法和标准
20. 第二部分引言(目的、范围、预备程序、分类程序、试验报告实例)
21. 试验系列A(确定是否传播爆炸)
22. 试验系列B(确定是否在包件中爆炸)
23. 试验系列C(确定是否传播爆燃)
24. 试验系列D(确定是否在包件中迅速爆燃)
25. 试验系列E(确定在封闭条件下加热的效应)
26. 试验系列F(确定爆炸力量)
27. 试验系列G(确定是否在包件中热爆炸)
28. 试验系列H(确定自加速分解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