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并且在2016年取消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叫法,而统一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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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或负责人的健康证(D类)原件及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权利人公章)、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法人或负责人担任可不用提供);
6、 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平面图;(标明设备设施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7、 供货、销售流程文件;
8、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工具清单;
9、特殊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批准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