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公司的注销
简易注销公司注意事项:
一、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时而解散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策划。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士组成。有关清算组备案事项,请您参照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一次性告知单》申办。
三、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应登录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于六十日内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公告期为肆伍个自然日。
简易注销公司步骤提交资料:
一、《公司注销登记设立书)》
二、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书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清税证明,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已办结清税手续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文书。
四、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审批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1)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
(3)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4)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签署确认。
(5)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申办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资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五、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