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在线申请”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以内,政务服务人员应在网上申报系统对所提交电子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
申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并说明理由。
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报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三)审查
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四)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