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CMA噪声检测报告出具,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被侵权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要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下列事实:(一)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2)被侵权人造成的损害;(3) 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或二次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存在相关性。
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有人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侵权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污染者应当对法律规定的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及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被侵权人应当对侵权事实和赔偿数额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侵权人声称噪声污染是由侵权人产生的,影响其生活环境,损害其利益,则应提供证据证明其生活区域存在噪声污染的侵权事实。
北京市人民法院在(2022)京民审1095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指出,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判决前,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