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执照变更指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办法,于2015年正式在上海实行“三证合一”试点工程,即将原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新的营业执照。
一、上海执照变更时限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上海“三证合一”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二、上海执照变更意义
推行“三证合一”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够简化市场准入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办证难问题。各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失信成本,提升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推动建立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三、上海分公司执照变更所需资料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
(1) 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 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4) 负责人变更: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
5、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营业执照》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