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开药店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吗?
现在随处可见的药店,药品医疗器械行业一直都是比较稳定的行业,因为每个人都离不开药店。那么展示互联网药品,则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
一、申请材料说明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相应的机构证明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需要提供2名医药相关业的人员证书和一名本科计算机业人员证书;
3、需要有被备案过的域名。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二)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三)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出具)彩色扫描件;
(五)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简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任职经历,尤其是在法律事务、质量管理方面的任职经历);
(六)公司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中国”“全国”“电子商务”
(七)不得发布“精神”“麻醉”等违禁药品信息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由服务窗口受理。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三)审查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四)审核由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核。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