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电信业务分为基本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本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输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电信和信息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市辖区电信管理机构依照规定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IP-VPN许可证是关于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的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200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虚拟专用网业务与基础电信业务分离,成为独立的增值电信业务分类,即B13类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一、什么是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己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选择自己的网络资源TCP/IP为国内客户定制互联网封闭用户群网络服务的协议。互联网虚拟专用网通常使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技术建立,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可以在专网中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输。
虚拟专用网络(VPN)功能是:在公共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信。广泛应用于企业网络。VPN网关根据数据包的加密和数据包目标地址的转换,实现远程访问。VPN可以通过服务器、硬件、软件等形式实现。VPN的特点是可以使用不安全的公共网络发送可靠、安全的信息。
二、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材料清单
1.业务发展与实施计划专用报表;
2.技术规范专用报表;
3.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担保;
4.电信营业执照申请表;
5.企业概况;
6.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许可证条件
(1)经营者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在省、自治区、市辖区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市辖区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
(3)有适合开展经营活动的专业人员;
(4)企业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管理人员在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5)各级股东不能有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