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所需材料:(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企业简易注销模块进行简易注销网上公示,期满20日后可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全体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审批期限
受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注销登记通知书》。
六、申请接收
接收方式: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接收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一楼东侧(A区)
取号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15下午13:00~16:30(周五下午截止至15:30)
七、咨询途径
现场咨询:预检咨询窗口;
电话咨询:579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