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资料+流程)
首先,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答案是:否。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34号令)第五条之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追溯的任何一级均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确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章程;
二、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
三、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相关业务范围的从业人员;
四、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资金保障和符合规定的工作场所;
五、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三年内法人和企业五吊销执照的记录;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公司性质为内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
3、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用工合同;广播电视及相关学历证明(要求低学历为大专,并且已毕业2年以上,;有影视类中级以上职称者,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与业绩证明。无职称证书者,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视频片名的截加含有名字(不能用艺名)的字幕表截图并提供网址,每人需提供2部或以上。)
4、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
5、公司章程
6、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