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文旅部发布《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2023年2月6日起,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内地与香港、澳门入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开展产品发布、宣传推广等准备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
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
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
四、注册资金按照规定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资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
五、缴纳zb金。国内旅行社10万元;国际旅行社办理入境业务60万元;办理出境业务100万元。
六、开办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开办国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
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
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
7、旅行社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