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人力资源许可证年检材料接单
一、年报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
1.本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主要包含市区两级就业促进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及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
2.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包含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统计内容
1.各部门对照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全面统计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和业务情况,准确反映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培训、人才资源测评、猎头服务、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业态状况。统计报送的内容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LM1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基本情况》(LM2表)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表》。(附件1-4)
(三)抽查核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税区管理局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抽查的比例不低于20%,并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核查。
抽查核查的主要范围包括:从业人数不满足行政许可要求的;企业营业收入、税收等连续多年为“零”的;现存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依托档案提供服务的。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检报告书》;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5、从业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对获准经营“人才培训、劳务培训或职业培训”等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提供专兼职教师资料、教室或相应教学设施证明、已开展的培训项目总结及拟开展的培训项目计划;
7、对获准经营或者已经开展“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或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出具《劳务派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