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流程
01系统录入
登录“互联网+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更多→出口食品原料养殖场备案→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系统→进出口食品安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申请海关(业务隶属海关),深圳市企业请选择福中海关、惠州市企业请选择惠州海关,可按空格键检索,若未看到上述海关名称请直接输入关键词查询。
02结果公布
企业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后,可以在系统内查询海关的办理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合格。
海关总署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布合格的备案企业名单。
申请材料
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下载);
2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含:1.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2.产品追溯管理制度;3.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
3企业组织机构图;
4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5《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海关总署网下载);
6食品安全员岗位任命书及岗位职责描述;
7上游境外供应商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8质量安全承诺书(海关网下载)。
上述材料(各1份)整理打印后须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对应上传至备案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