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六)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七)办公空间证明;
(八)企事业单位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核准件;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满足业务范围的需要,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3.申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未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
(三)决定:标准与审查标准相同。
(四)制发校核、通知送达:
1、申请文件及其附件齐全、标准化、有效,法律文件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件及时、准确、完整。
2、通知应及时、准确、全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内容和标准参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也会被称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电证。该资质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代理和发
行的活动,也是需要年宙的,一般是每月的1月至3月进行年宙,各位持证的老板可不能忘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宙。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审概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时间及相关安排每年由广电总局下文通知各省市广电局。
审查时间:一般是每年的1月至3月,3月底公布年审结果,
宙核部门:各省级广电局负责本辖区内相关持证机构的业绩审核,广电总局负责中央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业绩审核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内容
1、对总局各项制度政策以及电视广播法规的执行情况
2、业绩(包括节目制作、交易、代理、出口等);
3、规定中需宙核的其他情况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
审核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执行各项规音政策情况良好、制作经营业绩明显、社会效益突出的机构,定
为“合格”等次。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机构,定为“不合格”等次:
1、制作,代理,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上内容的节目:
2、制作经营导向偏差,低公唐松,社会广泛差评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3、全年无节目制作经营业绩:
4、逾期不参加业绩宙核;
5、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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