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分时电价峰谷比价水平: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
夏季 (7、8、9月) 和冬季 (1、12月)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 25%。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 50%。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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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7、8、9月) 和冬季 (1、12 月)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2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 17%,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