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审批要求和所需材料
新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准予批准的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其他组织,指由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 业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人员,如有相关培训证书或经历证明)、设施(在中国大陆自有或租用服务器,具备一定的防入侵安全软件,有发布和记录信息的软件工具、有存放档案的设备等)及相关制度(详见提交资料);
3、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 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行业协会、学术机构认定均可)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3、申请单位的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4、具有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2名
5、具有完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内容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承诺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包括各行业的市场调研与分析、信息管理的软硬件安全措施、符合实际申办项目的公司盈利模式分析、企业的信誉体现、人员的资历经历、各类承诺书等。
注:我们有自己的渠道与关系,在确保申办成功的状态下,申办过程也会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