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注册的程序:
1、申请名称:
(1)申请人向工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经工商行政管理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人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立临时帐户。
(3)申请人凭营业执照到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申请设立登记:
(1)申请人并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由经营场所的业主作为申请人,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同意登记的:发给个体工商户开业执照;不同意登记的:应说明理由。
(4)登记自收到完整有效的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或到工商局。
3.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各项手续。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除责令限期交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倍加收滞纳金;超过15天仍不缴纳的税款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