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上海申办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条件:
1、目前注册资金无特殊要求;
2、有3名以上的演出家协会颁发的经纪人资格证;
3、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
4、内资在公司注册所在地文化局办理,中外合资,中 方必须占51%以上,办理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演出局的领导;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是否发还的决定;领证: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主管演出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对初审进行审核,并加具意见。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1.《上海市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2.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住所使用权证明及租赁协议;
6.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入资单等)。
7.经办人带《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章程
9. 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