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生资源回收备案政策依据与办理程序
随着近期的经济慢慢复苏,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势必要大火一场,像一些工厂或者建筑工地,经常会有一些废铁废钢之类的废旧金属,那么如果想回收再利用或者贩卖给其它公司的话,那么要取得废旧物资回收公安备案证明。
政策依据
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关于规范我市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3.《关于认真做好<广东省反销赃条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
2.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材料齐全,出具《受理书面凭证》,将材料转交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区公安治安大队审核,材料齐全的,联合所在地派出所共同到现场勘察查验;符合条件的,区公安治安大队发放备案书,将备案书转交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4.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条件:
1、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