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条件?
在静安区这类竞争激烈的城市经营公司更不容易,创业者信心满满换来却在经营之中遇到各种问题,导致了只能被动或主动的注销公司,这是如今创业潮大小企业竞争激烈的的一个普遍现象,有的企业扎稳脚跟则云霄直上,有的企业根基不定则有可能跌落云帆。若是公司是在经营不下去怎么办呢?静安区公司注销又是怎么弄怎么走流程呢?下面我们来说静安区注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
比如说,手上有一家静安区小公司,不再继续经营了,这样的话,是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进行静安区小公司简易注销?
三、简易注销材料
并且简易注销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