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上海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流程
(一)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改建、扩建食品经营场所,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通过后,凭现场验收核查意见和其它申请材料在意见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网络食品销售、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可免于申请现场验收,直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申请现场验收程序如下:
申请人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核查---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2.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受理---审批---发放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非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地址名称(门牌号、路段名等发生变更,实际地址不变)的程序如下:
(三)申请补发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材料齐全,窗口工作人员出具注销决定书或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影印件;
2.经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3.经营人及从业者办理健康证正本及影印件;
4.食品卫生安全技术人员身份证件影印件及培训证明材料(大中型之上餐饮店、高校食堂设职业管理人员);
5.经营地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工程图纸需复印);
6.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7.日常生活生活饮水安全检验报告(备用水资源或二次供水的经营者出示);
8.安装高效率油烟净化器机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