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申请材料和费用
医疗器械广告核查规范
1、公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合乎《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流程。
2、以下医疗机械不可投放广告:
(1)没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省、自治州、市辖区药业管理处(或平级药业行政部门监督部门)准许投入市场的医疗机械;
(2)没经经营者该国(地域)****准许投入市场的海外制造的医疗机械;
(3)理应获得生产许可而尚未取得生产许可的经营者制造的医疗机械;
(4)扩张临床医学使用、试产时期的医疗机械;
(5)治疗艾滋病,改善和医治勃起功能障碍的医疗机械。
3、医疗器械广告应该和核查核准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使用说明相符合,不可随意扩大。
4、医疗器械广告中不能带有表明效果的肯定或是确保,如“功效**”、“确保痊愈”等。医疗器械广告不可抵毁同行业,不得与别的医疗机械开展作用和安全性比照。
5、医疗器械广告中不能带有“*高新技术”、“*科学合理”等**化思维和语言表明。
6、医疗器械广告中不能带有治疗率、高效率及获奖的具体内容。
7、医疗器械广告中不能带有运用诊疗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或是权wei专家、医师、病人名义、品牌形象作证明具体内容。
8、医疗器械广告不可带有立即表明病症和病理学的场景,不可让人感到已患某些病症,不可让人误会不能使用该医疗机械会得某类病症或是影响身体健康。
9、医疗器械广告中不能带有“无xiao退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保险”等服务承诺。
10、医疗器械广告不可运用顾客欠缺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性知识和经验的缺点,以专业名词或无法证实的演试误导消费。
11、分享给个人使用的医疗机械,理应标出“请于医生的指导下应用”。
12、医疗器械广告的准字号理应列入广告方案公布。
13、违反本标准化的医疗器械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可设计方案、制做,广告发布者不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