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必备材料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以及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以及相关的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者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1份);
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公司章程(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复印件1份);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 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 业培训证明等材料。(注意:此处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编导、播音主持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生均可。)
(四)企事业单位执照;
(五)办公场地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大厅受理。
3、处室审查。
4、主管领导审定。
5、送达。